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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申请材料
作者:admin  发布日期:2012.08.05
       需要租住廉租房的,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会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,提交以下申报材料:

(一)书面申请;

(二)出具经县民政局当年审核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、收入证明;

(三)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、并经龙南镇政府审核的现住房情况证明,提供房屋所有权证、租住公房或者私房的租赁合同(无房户应当特别注明);

(四)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及与申请人同住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(未成年人的凭户口薄);

(五)其他有关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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