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书面申请;
(二)出具经县民政局当年审核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、收入证明;
(三)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、并经龙南镇政府审核的现住房情况证明,提供房屋所有权证、租住公房或者私房的租赁合同(无房户应当特别注明);
(四)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及与申请人同住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(未成年人的凭户口薄);
(五)其他有关资料。